我院核心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发布日期:2013-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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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科主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主治医师、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科主任、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查房在上午进行。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每日至少查房二次,实习、进修医师每日查房不得少于二次。

  (二)对危重病员,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科主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检诊。

  (三)查房前医护人员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用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责,由经治医师简要报告病人诊断、治疗、疗效及病情发展情况,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根据查房所获信息,做出病情分析和下一步诊疗方案。

  (四)查房的内容:

  1.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审查对新入院、危重病员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组织危重病人抢救;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师和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

  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病员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重危、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员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医师和护士的意见,倾听病员的陈述;检查病历并纠正其中错误的记录,了解病员病情的变化并征求对饮食、生活的意见;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决定出、转院问题和会诊、转科、手术等事项。

  3.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重危、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病员,同时巡视一般病员;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与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情况,主动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

  (五)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的落实情况实行院、科两级检查督促机制。科内由科主任平时督导、查房,并认真翻阅每份病历予以核实、检查,对三级查房落实欠缺者,予以指正,并监督整改;院内每周抽查科室,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奖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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