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核心制度——手术分级制度
发布日期:2013-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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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手术及有创操作的安全和质量,加强院内各临床科室和各级医师的手术及有创操作管理,贯彻执行《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手术及有创操作分级

  手术及有创操作指各种开放性手术、腹腔镜及介入治疗,依据其技术难度、复杂程度和风险度,将手术分为四级:

  1.甲类手术:技术难度大、手术过程复杂、风险度大的各种手术;

  2.乙类手术:技术难度较大、手术过程较复杂、风险度较大的各种手术;

  3.丙类手术:技术难度一般、手术过程不复杂、风险度中等的各种手术;

  4.丁类手术:技术难度较低、手术过程简单、风险度较小的各种手术。

  (二)手术医师分级: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年限等,规定手术医师分级。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内,或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2.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3.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有博士后学历、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者。

  4.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工作者。

  (三)各级医师手术权限

  1.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可主持丁类手术;

  2.高年资住院医师:在熟练掌握丁类手术的基础上,由上级医师临场指导可逐步开展丙类手术;

  3.低年资主治医师:可主持丙类手术,由上级医师临场指导可逐步开展乙类手术;

  4.高年资主治医师:可主持乙类手术;

  5.低年资副主任医师:可主持乙类手术,由上级医师临场指导可逐步开展甲类手术;

  6.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可主持甲类手术,由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根据实际情况可主持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及科研项目手术;

  7.主任医师:可主持甲类手术以及一般新技术、新项目手术或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高风险科研项目手术;

  8.对资格准入手术,必须符合上述规定外,手术主持人还必须是已获得相应专项手术的准入资格者;

  9.任何级别手术医师的手术权限均不可超出所受聘科室的手术权限。

  (四)手术审批权限 

  手术审批权限是指对拟实行的不同级别手术以及不同情况、不同类别手术的审批权限。

  1.常规手术

  (1)甲类手术:科主任填写手术报告,由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报送医务科审批;

  (2)乙类手术:科主任审批,由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报批手术通知单;

  (3)丙类手术:科主任审批,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报批手术通知单;

  (4)丁类手术:主管的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批,并签发手术通知单;

  2.资格准入手术:根据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3.高度风险手术:高度风险手术是指手术科室主任认定的存在高度风险的任何级别手术。须经科内讨论,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医务科,由医务科主任决定自行审批或提交主管院长审批,获准后,手术科室科主任负责签发手术通知单。

  4.急诊手术:预期手术的级别在值班医师手术权限级别内时,可实施手术;若属高风险手术或预期手术或术中发现手术权限超出值班医师手术权限级别时,应按规定报告上级医师处理。紧急抢救生命的情况下,应及时先予处理并同时报告上级医师,不得延误抢救。

  5.新技术、新项目、科研手术:根据医院新技术准入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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